企業如何單方調崗?
根據《勞動合同法》第41條規定,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,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,或者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,或者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,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況下,用人單位可以進行調崗。
那么,用人單位單方調崗需要注意什么呢?
一、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中約定單方調崗的權利
企業應通過規章制度規定,或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,在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后,用人單位有單方調崗的權利。
二、確保調崗的必要性以及合理性
企業單方調崗時需要注意調崗前后的變化,如調崗前后的工資待遇是否合理,調崗是否導致勞動者的勞動成本增加,調崗是否具有不當的懲罰性或侮辱性。
三、及時進行溝通處理
企業單方調崗后,要及時督促員工執行,員工拒不到崗或者不執行的,要盡快采取相關處理措施,員工提出異議要及時進行溝通回應。